因生活服务需要,需对厦门兴才学院后溪工业园实训基地食堂进行招商,现以招标方式确定经营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概况
本次对外招商经营场所位于厦门兴才学院后溪工业园实训基地(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服务中心),是学生生活、消费的集中区域,具有稳定的经营市场。
2、经营范围、面积:
经营范围:食堂、超市,经营面积1500㎡。
二、投标方须知
(一)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公司,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每年年检合格。
2、注册资金300万以上。
3、有2家以上学校食堂经营经验。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公司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6、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其他重要告知
1、凡自愿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支付标书费人民币200元。
2、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送达标书时,投标单位必须附学校收据参加投标,如中标人不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签约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没中标者退回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必须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
4、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规行为,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待经营单位办理完退场手续后无息退还。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有企业概况、阐述投标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相关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金额。
以上提供的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盖有企业印章,并确认有“与原件一致”字样。
四、招标项目经营要求
1、由中标商进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禁止对外分包。
2、平价经营,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后溪镇)其他学校食堂的价格。
3、中标商不得将经营场所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收回场地,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评标事宜
1、参加投标单位制作标书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我校项目招投标小组将根据公司资质、服务承诺、投标价格、经营状况、项目计划、实地考察等因素综合评标;
3、评标时投标商不需到场;由学校专门评标小组(不少于3人,单数组成),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定标。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5至5月25日(工作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02:30~4:30)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1时30分前 (工作日)
3、投标地点:厦门兴才学院总务处敬业楼D栋102室
七、特别告知事项
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二)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三)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四)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其他要求
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厦门兴才学院后溪工业园实训基地;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
联系人:陈老师18030086825
厦门兴才学院总务处招标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