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委员会工作证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膳委会工作证管理,树立膳委会的良好形象,现对膳委会工作证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膳委会工作证为膳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的身份证明,工作证由膳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个人保管。
(二)膳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证擅自转借他人,不得涂改工作证或用于他用。
(三)持证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当活动,否则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各工作人员务必在工作期间对工作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说明损坏或遗失是由。
(五)出席任何膳委会活动,出席任何会议,都必须佩带膳委会工作证。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膳食监督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