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3、本次招标活动及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相关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自愿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教职员工300多人。本次招标项目为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经营项目,面积800㎡左右。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的经营期限为五年,合同实行每年审查一次。如中标方经营有方,服从管理,学生满意度高,在下一轮招标时拥有优先权。
2、投标人投标时的规范文件作为中标后实际运作的经营规范。
3、承包经营区域: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三食堂(可现场察看)。
4、学院提供现有条件,不再作任何投入,由经营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报批、装修、和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公司,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每年年检合格。
2、注册资金50万含(50万)以上。
3、有3家以上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经验。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公司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6、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三、投标方法
1、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精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可在公告之日起进行咨询,查看现场,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招标办公室作出相应的说明,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本标书所有内容。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标书,任何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均为无效。
4、参加投标单位制作标书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万元整,送达标书时,投标单位必须附学校收据参加投标,如中标人不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签约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没中标者退回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
电 话(传真):0592—3155066(总务处招标办)
联系人:陈老师18030086825
邱老师18959276958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有企业概况、阐述食堂改造方案、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相关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金额。
以上提供的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盖有企业印章,并确认有“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7月5日11:30之前。
2、投标地点: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敬业楼D栋101室。
3、投标人可以为当事人自己,委托他人代投的应有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受。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面完整,对于不完整或不清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询标与评标
1、招标人将在2018年7月6日 9 时开标。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三日内签订正式协议,并依约缴清相关费用,协议方为有效。
3、本次招标解释权属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招标办公室。
厦门兴才学院总务处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